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东莞危废处理公司
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东莞危废处理公司
产品价格:¥10000.00(人民币)
  • 供应数量:1
  • 发货地:广东-东莞市
  • 最小起订量:1吨
  • 免费会员
    会员级别:免费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商铺名称: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万物包装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品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在线询盘/留言
  • 0571-87774297